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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VC塑钢及型材转替换环保型稳定剂2017年7月起实行
PVC塑钢及型材转替换环保型稳定剂2017年7月起实行
2017年03月15日
根据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、异型材及门窗制品专业委员会通知显示,GB/T33284-2016《室内装饰装修材料门、窗用未增塑聚氯乙烯(PVC-U)型材有害物质限量》国家标准,己经于2016年12月公布(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2016第23号》第201项),并将于2017年07月01日起实施。请各单位提前做好环保稳定剂的转替换相关工作,确保行业顺利执行环保新国标。
QB/T5078-2017《未增塑聚氯乙烯(PVC-U)型材专用加工助剂技术条件》、
QB/T5079-2017《未增塑聚氯乙烯(PVC-U)型材专用氯化聚乙烯技术条件》
QB/T5080-2017《未增塑聚氯乙烯(PVC-U)型材专用彩色共挤料技术条件》
QB/T5081-2017《未增塑聚氯乙烯(PVC-U)型材专用热稳定剂技术条件》
四个行业标准也于2017年1月公布,并将于2017年07月01日起实施。请有关单位提前准备,届时按标准执行。
(来源:塑料加工协会)